「夢想的海洋」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- 2020國家海洋日系列活動,請踴躍參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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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學務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03-16 19:18:07  點閱:798


壹、活動宗旨

為推廣海洋相關知識與資訊,確保海洋之豐富、活力,創造高附加價值的海洋產業環境,我國已明訂每年6月8日為「國家海洋日」。為此,國家海洋研究院首先規劃一場以兒童為主角的繪畫比賽,透過孩子們的創造力與想像力,呈現出對於海洋的認識與想望,作為我國未來發展海洋研究與海洋產業的參考。

貳、辦理單位

指導單位:海洋委員會
主辦單位:國家海洋研究院

參、比賽主題

也許是你曾經讀過的故事,有可能是夢境裡的場景,亦或是親身經歷的不可思議時刻,請用畫筆勾勒出你「夢想的海洋」吧。

肆、參賽辦法

一、參賽資格:全國國小在學學生。
二、繳件方式:109年4月26日(日)前,將作品連同報名表,以郵寄方式寄至:

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11樓 
國家海洋研究院-「夢想的海洋」工作小組收(以郵戳為憑)

三、作品規格:
    (一)參賽作品請逕繪於八開圖畫紙(38 x 26公分),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畫紙。
    (二)創作方式不包含素描、剪貼、立體作品及電腦繪圖,以平面手繪為限。

四、競賽獎勵:
    (一)國小高年級組:參賽者為國小5、6年級在學學生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金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5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銀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3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銅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2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優選 5 名:獎金新臺幣5佰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佳作10名:獎狀乙紙。
    (二)國小中年級組:參賽者為國小3、4年級在學學生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金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5仟元,獎狀乙紙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銀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3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銅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2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優選 5 名:獎金新臺幣5佰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佳作10名:獎狀乙紙。
    (三)國小低年級組:參賽者為國小1、2年級在學學生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金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5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銀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3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銅獎 1 名:獎金新臺幣2仟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優選 5 名:獎金新臺幣5佰元,獎狀乙紙。
             佳作10名:獎狀乙紙。
    (四)得獎者之指導老師,頒發指導獎狀乙紙。

五、評審辦法:
    (一)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審查、複審及決審三個階段。
    (二)資格審查:由主辦單位先就報名表資料完整性及作品規格是否符合規定進行 
       篩選。
    (三)複審及決審:由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,議定評審方式,依據公平、公正原
       則,評定得獎作品。
    (四)評審委員:由主辦單位聘請兒童繪畫、海洋環境、美術設計、視覺傳達、海
       洋教育等相關領域專家。        
    (五)評審標準:主題相關性40%、創意30%、構圖與色彩表現30%

六、得獎名單公告:
    得獎名單於109年5月15日前公告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,並於109年6月8日國家海洋日舉辦頒獎儀式(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)。

七、頒獎典禮:
    得獎者將於國家海洋日頒獎儀式領取獎狀,獎金一律由主辦單位匯入得獎者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帳戶。(得獎者如不克出席,可由受委託人代領, 並填寫附件2委託書;或由主辦單位將獎狀郵寄至得獎者就讀學校。)

八、展覽:獲獎作品將於國家海洋日指定地點公開展出。

伍、活動洽詢 :

國家海洋研究院07-3382097分機263606、263607

陸、參賽注意事項:

 (一)報名表資料請填寫完整,並於【作品著作權讓與聲明】及【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】項目打  勾;繳交作品及文件,請於期限前郵寄正本至國家海洋研究院,以影本、傳真、掃描檔及照片等繳交者,視為不合格,作品恕不列入評選。
(二)每位參賽者以1幅作品為限,且不得為共同創作。
(三)作品可以水彩、蠟筆、版畫、水墨、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,勿用素描、剪貼及電腦繪圖等方式參賽,不需裝裱,亦不接受立體作品。
(四)勿於畫作內容中書寫文字及各種標章(環保標章、企業商標等),僅以繪畫方式呈現。
(五)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,且不得以相同作品投稿不同競賽,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,應遵守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,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。如經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,除依法追回獎勵外,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及其監護人自行負責。
(六)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,恕不負責,請小心包裝。
(七)作品不另返還,如欲取回,請於報名時附上黏貼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。
(八)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,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、買賣以行冒名頂替     參賽之實;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,追回獎金和獎狀,並公佈姓名,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。
(九)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(十)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典藏、展覽、出版等之權利,並不另支付使用費或權利金。
(十一)參賽者係未成年人,參賽須經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;得獎獎金之領款收據亦應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填寫,另依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得獎獎金合併於其扶養人各類所得計算稅額。
(十二)獎狀印製之資訊,均採用報名表所書內容,參賽者提供之資訊請以正楷填寫,如有誤植,請立即向主辦單位反應。
(十三)報名參賽即同意尊重評選規則及評選結果,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(十四)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,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、修正、變更及取消活動之權利,並公告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週知。

https://www.namr.gov.tw/ch/home.jsp?id=38&parentpath=0,6&mcustomize=activity_view.jsp&dataserno=202003020001&mserno=2019062900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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