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3-12-27 07:59:05 點閱:180
主旨:有關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,倘貴校有修正意見,請凝聚校內意見後於113年1月4日(星期四)下班前回傳修正意見調查表,若無則免填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因應中央修正教師法相關條文,擬修正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,倘貴校有修正意見,請凝聚校內意見後填列本表,並於113年1月4日(星期四)下班前將修正意見提出,教育處將彙整各校意見後依法與教師團體召開團體協商會議;若貴校無修正意見,則免填。
二、後續團體協商會議將請提供修正意見之學校遴派代表與會,共同參予討論。
三、檢附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修正意見調查表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