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4-26 09:01:15 點閱:163
為避免部分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,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撫(除)給與調整,致月退休金(俸)超過旨揭基準數額,無法繼續支領年終慰問金、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,爰准予專案列冊繼續發給,以符政府「照顧弱勢」之意旨。
(彰化縣政府113年4月25日府人給字第1130152897號函轉行政院113年4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06403號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