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5-21 08:20:34 點閱:158
請各機關學校依前開銓敘部函說明二有關「貴屬公務員現兼任未經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團體職務,屬應經權責機關(構)同意或備查者,請於文到後3個月內依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」一節確實檢核辦理,併附銓敘部原函及令影本各1份。
(彰化縣政府113年5月20日府人力字第1130184804號函轉銓敘部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2號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