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2-13 09:24:37 點閱:61
一、依據「彰化縣113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18小時師
資研習實施計畫(寒假場次)」辦理。
二、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師資研習,讓參與學習扶助方案之
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、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
之注意事項,特辦理旨揭研習。
三、參加對象為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(無
教師證者),包括大學二年級以上(含研究所)在學學生
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,名額約100 名。
四、旨案研習包含共同課程8小時及選修課程10小時,須全程參
加,研習日期及地點等資訊,請詳見計畫。
五、旨案於113年12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8時開放報名,113年
12月31日(星期二)截止,報名連結及注意事項請詳見計畫。
六、共同科目研習當天請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,其餘人士
請攜帶大學(或專科)畢業證書正本,證明文件驗畢當天
立即歸還,另務必配合課程表攜帶「筆記型電腦」或「平
板電腦」。
七、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,任一課程遲到逾15分
鐘以上者,視同未出席該課程。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
研習時數18小時,並頒發研習證明。
八、檢附實施計畫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