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9-08 15:02:22 點閱:271
一、因18歲以下無照駕駛違規案件不斷攀升,交通事故頻傳,18歲以下禁止無照駕駛
二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:
(一)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機車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。
(二)未滿十八歲之人,無照駕駛機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,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(三)機車所有人允許無照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機車者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外,並記違規紀錄一次。
三、請家長為學生之安全著想,與學校配合共同約束子女不違規騎機車,嚴禁子女無照騎機車。若違規騎機車之學生,一律通知家長配合輔導管教,以期共同關心子女之生命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