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3-05-09 08:09:10 點閱:265
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下稱COVID-19)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,至遲應於民國113年4月30日(含)以前請畢婚假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5月8日府人考字第1120175623號函轉銓敘部112年5月5日部法二字第1125570873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。